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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审查
撰写时间:2007-07-10 04:22:43
广告经营者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可以向原登记机关提出延续申请。

◆    办理登记是否收费

不收费。

◆    承办处室及联系方式

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商广处

电话:027-86782420

传真:027-86782420

地址:武汉市武昌东湖路145号工商局1009

邮编:430077

湖北省广告经营登记

◆审批(核准)依据

    国家工商总局令第16号《广告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申请范围

从事广告业务的下列单位,应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广告监督管理机关申请,领取《广告经营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相应的广告经营活动:

(一)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

(二)事业单位;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进行广告经营审批登记的单位。

◆申请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16号《广告许可证管理办法》中第七条“申请《广告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直接发布广告的媒介或手段;

(二)设有专门的广告经营机构;

(三)有广告经营设备和经营场所;

(四)有广告专业人员和熟悉广告法规的广告审查员。”。

◆申请材料

申请《广告经营许可证》,应当向广告监督管理机关报送下列申请材料:

(一)《广告经营登记申请表》。

(二)广告媒介证明。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纸、期刊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批准方可经营的媒介,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三)广告经营设备清单、经营场所证明。

(四)广告经营机构负责人及广告审查员证明文件。

(五)单位法人登记证明。

 ◆审批期限

 申请者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县级以上广告监督管理机关提交规定的申请材料。 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是否予以批准的决定。批准的,颁发《广告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书面说明理由。

◆    办理登记是否收费

收费。(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414号)

◆    承办处室及联系方式

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商广处

电话:027-86782420

传真:027-86782420

地址:武汉市武昌东湖路145号工商局1009

邮编:430077

 
湖北省广告变更登记

◆审批(核准)依据

    国家工商总局令第16号《广告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申请范围

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场所发生变化的广告经营单位

◆申请材料

广告经营单位申请变更《广告经营许可证》应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广告经营变更登记申请表》;

    (二)原《广告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

    (三)与变更广告经营范围、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场所事项相关的证明文件。

◆审批期限

     申请者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县级以上广告监督管理机关提交规定的申请材料。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自受理变更《广告经营许可证》申请之日起,十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变更的决定。经审查批准的,颁发新的《广告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书面说明理由。

◆    办理登记是否收费

收费。(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414号)

◆    承办处室及联系方式

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商广处

电话:027-86782420

传真:027-86782420

地址:武汉市武昌东湖路145号工商局1009

邮编:430077

湖北省广告注销手续

◆审批(核准)依据

国家工商总局令第16号《广告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申请范围

广告经营单位由于情况发生变化不具备条件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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