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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工商局关于开展2006年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
撰写时间:2007-07-09 22:42:41

各县、市工商局,市直各分局:

为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客观公正地评价考核各单位行政执法工作,根据《省工商局关于印发<市州工商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鄂工商法〔2006〕168号)和《关于开展2006年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自查自评工作的通知》(鄂工商法函〔2006〕8号)要求,现就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方案和各单位2006年度自查自评工作通知如下:

一、县、市工商局(市直分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方案

(一)评议考核的组织领导。市局成立行政执法评议考核领导小组,由李明湘副局长任组长,成员由法规科、办公室、人教科、监察室、财务科、商广科、市场科、公平交易分局、登记注册分局的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安排部署每年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研究解决评议考核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定评议考核结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规科,具体负责评议考核的日常工作。

(二)评议考核的内容与标准。市局按年度对各单位的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行政征收等行政执法工作进行评议考核,主要考核各单位行使行政执法职权和履行法定义务情况,包括行政执法的主体资格是否符合规定,行政执法行为是否符合执法权限,适用执法依据是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行政执法决定的内容是否合法、适当,行政执法决定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结果,案卷质量情况等(详见附件1)。

(三)评议考核的方法与步骤。行政执法评议考核采取内部考核与外部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内部考核是考评小组对各单位的具体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评议考核,以抽查台帐、案卷(档案)为主;外部评议是考评小组通过问卷调查等形式,征求行政管理相对人和各县市区政府的意见,对各单位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整体评价。

1、内部考核。

①查阅台帐、抽查案卷(档案)等资料。查阅被考评单位的有关行政执法台帐,随机抽查当年度的行政许可档案8件(其中: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登记5件、广告登记2件、商品展销会登记1件)、行政处罚案卷4件、涉及行政强制的案卷4件、行政征收凭证4份,对照考核标准(附件1)进行打分。抽查广告登记、商品展销会登记档案数量不足的,补抽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登记档案;抽查涉及行政强制案卷数量不足的,补抽行政处罚案卷。对随机抽查的个案均填写《××工商局行政执法个案评议考核计分表》(附件2)。

②检查核实各单位当年度发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结果,对照考核标准(附件1)进行打分。

③统计内部考评得分和具体扣分情况,并书面告知被考评单位。被考评单位对扣分有异议的,可在告知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局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复核,复核意见提请市局考评领导小组审定。

2、外部评议。

①征求行政相对人意见。市局统一设计制作《××工商局(分局)行政执法状况调查问卷》(附件3),由考评小组或者委托有关单位实施问卷调查,向辖区内行政管理相对人随机发放调查问卷100份。考评小组根据问卷调查结果对各单位打分。

②征求各县市区政府意见打分。市局统一设计制作《××工商局(分局)行政执法工作总体评价表》(附件4),由各县市区政府对被考评单位的行政执法情况进行总体评价。考评小组根据政府评价对各单位打分。

3、确定考核结果。综合内部考核和外部评议的结果,按照百分制计算得分,初步确定考评结果。其中,内部考核分值占80%,外部评议分值占20%(问卷调查和政府意见各占10%)。考评小组根据内部考核和外部评价得分情况,汇总被考评单位最后得分,填写《××工商局(分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得分表》(附件5),确定评议考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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