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工商警示 >> 警示公告 >> 位置
食品安全十定律
撰写时间:2007-12-01 16:08:33
食品安全十定律
undefined undefined 

 

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食品安全十定律》,它会帮助你正确把握和实现安全饮食。

1 )食物一旦煮好,就应立即吃掉。
2
)食物必须彻底煮熟后才能食用,特别是家禽、肉类和牛奶。所谓彻底煮熟,是指食物所有部位的温度至少达到 70℃
3
)选择已加工处理过的食品,如消毒过的牛奶等。
4
)如果需要把食物存放四五个小时,应在高温(接近或高于 60℃或低温(接近或低于 10℃)的条件下保存。常见的错误是,把大量、尚未冷却的食物放在冰箱里。
5
)没能及时吃掉的食物,必须重新加热到 70℃以上,才能食用。
6
)不要让未煮过的食品与煮熟的食品接触。
7
)保持厨房清洁。烹饪用具、刀叉餐具等都要用干净的布抹干擦净,这块抹布的使用不应超过一天,下次使用前应在沸水中煮一煮。
8
)处理食品前先洗手。
9
)不要让昆虫、鼠和其他动物接触食品,以避免致病微生物污染。
10
)饮用水应符合卫生要求。

除了以上十点,在选购生肉类食品时,还应注意生肉上盖有的检疫图章,这也是保证生肉类食品安全的重要方法。检疫图章有以下几种形状,各自代表不同的意义。
1
“×”形是 销毁 章(图 1),盖此章的肉禁止出售和食用。
2
)椭圆形,是 工业油 章(图 2),此肉不能出售和食用,只能炼油作为工业用油。
3
)三角形,是 高温 章(图 3),这类肉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高温处理后才能出售。
4
)长方形,是 食用油 章(图 4),不能直接出售和食用,必须尽快熬炼成油后才能出售。
5
)圆形,是合格的印章(图 5),适于食用,可出售。


CopyRight (c) 2006-2007 洪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版权所有 鄂ICP备08000402号
地址:湖北省洪湖市宏伟北路3号 电话:0716-2217118 Email:hhgs@egs.gov.cn
制作与维护: IDODS-驿动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