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工商警示 >> 警示公告 >> 位置
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2007年第3号消费警示
撰写时间:2007-07-10 08:09:32

不认识的野菜切勿食用

    时下,正是春暖花开,采集野菜的最佳季节。虽然许多野菜含有人体所必需的多种营养成份,而且植物纤维普遍更为丰富,被人们视为佳肴。但也有不少野菜含有毒性成份,比如野芹菜、野胡萝卜、蛇床子、野生地、曼陀罗、毛莨、红心灰菜、牛舌棵子、野大蒜等野菜,均可导致食用者中毒甚至毙命。医学专家指出:在有些可以食用的野菜中,也含有生物咸,过量食用也会产生一定的副作用。例如:灰菜、苋菜、苜蓿、槐花等野菜中,含有可导致人体过敏的物质,吃后经日光照射可诱发日光性皮炎,引起全身浮肿、瘙痒、出水疱等症状,重者出现头昏、脑晕、疲乏等症状。在工业废水流经的草地、公路两旁生长的野菜,因遭受废水、汽车尾气等污染物的污染,汞、铅等重金属及其他有害物质含量很高,食用这种被污染的野菜很容易中毒。近年来我省误食野菜中毒现象时有发生,为此,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特提醒人们对不认识的野菜切勿食用,可食用的野菜,在食用前要彻底洗涤干净,最好把野菜放在清水里浸泡两个小时以上,以减少有害成分,一定要适量进食,切勿生吃。

 


CopyRight (c) 2006-2007 洪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版权所有 鄂ICP备08000402号
地址:湖北省洪湖市宏伟北路3号 电话:0716-2217118 Email:hhgs@egs.gov.cn
制作与维护: IDODS-驿动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