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工商发〔2011〕73号
关于治庸问责工作期间严明工作纪律的
紧急通知
各工商所、直属机构,机关各科室:
洪湖市委市政府治庸问责促进发展工作已全面启动,市纪委已下发治庸问责暂行办法,并组成工作专班和暗访小组,对全市各部门监管服务情况进行暗访抽查。对此,市局党委高度重视,要求全系统干部务必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对待治庸问责工作,恪尽职守,依法履职,热情服务,文明执法,并特别强调以下工作纪律:
1.按规定着装上岗,按时上下班;
2.工作时间严禁上网聊天、炒股、玩游戏、看电影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工作日午餐一律不得饮酒,不得着制服在任何时间出入餐馆、酒吧和休闲娱乐场所;
4.12315执法车辆及其它公务车下班后一律入库,任何时间不得停放在餐馆、歌舞厅、足疗等娱乐场所及附近;
5.各单位窗口工作人员要使用文明用语和普通话,对办事、咨询群众要热情接待,礼貌回答;
6.市场巡查人员在巡查检查时,要注意方式方法,按规定巡查、按程序办案,不得态度蛮横、粗暴执法。严明会费收费纪律,严禁借年检、验照、办照、变更之机强制搭车收取会费;严禁为企业代理验资;不得以工商部门名义代替个私协干部收取会费。
7.各单位要组织全体干部认真贯彻学习市委市政府、市纪委有关治庸问责实施方案和暂行办法,以及省局“工商所工作人员问责办法”,并将严明会费收费纪律通知和本通知要求传达到每一名干部。
8.凡被上级部门和市纪委暗访发现工作人员违规现象和不良行为的,市局将依据相关规定、按照组织程序,严厉追究当事人和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