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工商警示 >> 商品检测 >> 位置
渝中局发布部分干制水产品不合格重金属超标的红盾警示
撰写时间:2007-12-02 09:49:43
为了规范重庆市干制水产品市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日前,渝中区工商分局委托中国轻工业联合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重庆站对辖区内8家经销单位销售的干制水产品进行质量监测。共抽取样品17个批次, 其中,不合格8批,合格率为52.9%,主要不合格项目是无机砷含量超标。目前,仍有4种不合格干制水产品暂未整改。
   
一、本次监测存在的主要问题。本次主要对干制水产品中的无机砷、铅、酸价、过氧化值、挥发性盐基氮五个项目进行了检测,其不合格项目都是无机砷含量超标,合格率为52.9%。水产品中通常含有无机砷和有机砷,其中大部分是以有机砷的形式存在,但无机砷的毒性远远大于有机砷,砒霜就是无机砷的一种,是剧毒物质。过多或长期少量摄入无机砷,都会对人的心、肝、肾等器官和神经系统、消化系统等造成损害。
       
二、合格率低的主要原因。通过对干制水产品的质量监测,反映出重庆市场中该类产品目前还存在很大的问题,应当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部分生产企业由于对利润的最大化追求,以及未对产品生产过程有足够的重视,再加上企业自身规模的原因难以自行鉴定产品质量,因此,也难以有效地控制和保证产品质量,导致产品质量不合格。
       
三、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干制水产品应注意以下几点:到正规商店或超市购买干制水产品;选择大中型企业生产的名优产品;不要购买无生产日期、保质期、厂名、厂址的干制水产品;购买干制水产品时索要购货凭证或发票。
       
同时,建议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加强对干制水产品的监督检查,对不合格食品进行严厉查处,教育引导经销企业树立产品质量意识,严把干制水产品质量关。(渝中局供稿)
 

CopyRight (c) 2006-2007 洪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版权所有 鄂ICP备08000402号
地址:湖北省洪湖市宏伟北路3号 电话:0716-2217118 Email:hhgs@egs.gov.cn
制作与维护: IDODS-驿动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