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工商局: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迎节会、讲文明、树新风”主题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的总体部署和省文明委《关于开展“创文明行业、促荆楚和谐”文明行业主题竞赛活动的通知》,省局决定在全省工商系统开展“创文明行业、促荆楚和谐”主题竞赛活动,并制定了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七年五月二十五日
全省工商系统开展“创文明
行业、促荆楚和谐”主题竞赛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迎节会、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的实施意见》和省文明委《关于开展“创文明行业、促荆楚和谐”文明行业主题竞赛活动的通知》,为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迎接党的十七大、省九次党代会胜利召开和在我省举办的“八艺节”、“城运会”,省局决定在全省工商系统开展“创文明行业、促荆楚和谐”主题竞赛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
竞赛活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以“创文明行业、促荆楚和谐”为主题,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实现“团结和谐、文明廉洁、又好又快、争创一流”的机关建设目标,提高文明行业创建和职业文明、岗位文明建设水平,进一步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竞赛内容
在全省工商系统广泛开展“十比十看”优质服务竞赛活动,即:比本职工作,看谁的年度目标任务完成得好;比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看谁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得好;比服务环境,看谁的服务场所整洁优美适用;比服务态度,看谁的服务热情、细致、周到;比服务质量,看谁办事规范、便民、优质、高效;比奉献社会,看谁对公益事业贡献大、办实事多;比行业作风,看谁的行风正、作风好,无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比扶贫济困,看谁为群众送温暖多;比服务新农村,看谁为农民办好事多;比行业形象,看谁文明创建活动抓得好。具体抓好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保障。认真落实《湖北省工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工商系统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意见》(鄂工商文〔2007〕 号),坚持“两手抓”,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的组织体系。实行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定创建活动中长期规划,明确思路,分解任务,分步实施。健全监督网络,加强内部检查督促和社会舆论监督,加大资金投入,为精神文明建设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
(二)加强思想道德教育,优化行业风气。加强理论武装和思想教育,坚定政治导向,强化大局意识,树立行风正气。重视思想政治工作,解决具体问题,稳定队伍思想,提高队伍素质。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实施纲要》,经常性开展职业道德、职业责任、职业纪律、职业技能的教育和实践,倡导形成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正、服务到位、奉献社会的道德风尚,切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注重文化建设,活跃文化生活,培育团队精神,增强全省工商系统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三)创新监管措施,实现规范服务。改进和创新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实现规范化管理服务,健全首办责任、一次告知、限时办结、失职追究等管理规程,明确岗位职责,落实政务公开,履行服务承诺,有效遏制“冷硬顶推”、“吃拿卡要”现象;积极开展便民利民活动,简化流转程序,创新服务方式,努力实现优质服务、规范服务、诚信服务,树立良好的工商系统形象和社会信誉。
(四)坚持法制原则,严格依法办事。增强全省工商系统工作人员法制意识,保障法律法规落实和政令畅通。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依法行政,促进监管到位,提高管理效能,坚决整治损害群众利益,危害社会安定的突出问题。积极探索新兴领域的管理方法和手段,努力寻求执法和服务的有机统一。依法办案,公正执法,平等保护各类主体的合法权益。
(五)加强环境建设,营造文明氛围。重视绿化、美化和环境保护,单位内工作、生活环境整洁有序;配套和完善服务设施和技术装备,不断改善工作条件,增强登记注册大厅和工商所(分局)办事大厅的服务功能。立足岗位,传播精神文明,开展与服务对象间的双向交流活动,引导服务对象遵章守纪、文明经营,形成良性互动。
(六)履行社会责任,提高综合效益。积极参与阵地精神文明建设,在创建文明城市、文明社区、文明村镇和军警民共建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与社会服务联合行动,热心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关注弱势群体,积极参与慈善救助、扶贫济困活动,助学助残、奉献爱心,推进社会公德建设。加强基础性创建工作,广泛开展创建文明单位和各种具有本系统特色的群众性争先创优活动,逐步扩大先进面。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严格执行计划生育国策,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步提高。
三、活动安排。
(一)启动阶段(6月1日—6月15日)。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工商局制订本系统竞赛活动实施方案并报送省局,召开动员会,落实责任制,积极宣传报道,营造浓厚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15—10月31日)。各市州工商局根据“十比十看”和“六个方面”的竞赛内容,组织各县(市、区)工商局采取自查、互查、问卷调查、电话回访、民意测评等方式,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订整改措施,认真落实改进和完善的责任制,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各岗位人员特别是注册(办事)大厅窗口人员和执法办案人员的素质和能力,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市场监督管理水平,推进文明系统竞赛活动开展。省局对各市州开展竞赛活动的情况进行专门或随机督促检查,及时通报各市州工商局开展竞赛活动的情况。
(三)检查督办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省文明办、省纠风办、省综治办等部门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媒体记者参加,对各参赛行业(系统)开展暗访督查活动。
(四)考评表彰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各单位于12月10日前,将竞赛活动开展情况、自查情况和总结报省局机关党办。省局将综合各单位自查、省局检查组检查、省暗访督查组反馈、群众举报查实和平时掌握情况,按照竞赛活动考评细则(见附件),对各市州开展竞赛活动情况组织综合打分,评出3个优胜单位报省文明委表彰;各市州工商局参加竞赛的成绩,作为2007年度目标考核、评先的重要依据。
四、组织领导
全省工商系统参加此次竞赛活动。省局机关参加并组织以市、州、直管市、林区工商局为单位开展竞赛活动;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工商局负责组织本系统开展竞赛活动。全省工商系统的竞赛活动在省局精神文明创建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机关党办负责承办日常工作,联系电话:027—86795452。
五、活动要求
(一)学习上级文件,搞好思想发动。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迎节会、讲文明、树新风”和省文明委关于开展“创文明行业、促荆楚和谐”主题竞赛活动的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参加这次竞赛活动,对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进一步端正行业风气、改善服务环境、规范服务程序、优化服务质量、提高干部职工素质、深化全省工商系统文明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
(二)领导高度重视,成立工作专班。各地要成立一把手负总责的竞赛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专班设在机关党办或文明办),负责竞赛的具体工作。
(三)制定活动方案,具体安排部署。各地工商局要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省局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竞赛活动方案,并于6月15日前将竞赛方案报省局机关党办。要利用会议、橱窗等形式广泛宣传竞赛活动的指导思想、重大意义、具体部署、目标任务。积极联系新闻媒体,报道本单位竞赛中的好作法,并将竞赛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报省局竞赛活动办公室,以便省局及时通报、宣传。
(四)搞好“四个结合”,注重实际效果。各市州工商局要扎扎实实地组织开展文明系统竞赛活动,要把竞赛活动同职能工作、思想教育、行风建设、文明创建等工作紧密相结合,加强活动指导,注意总结经验,打造竞赛亮点,使竞赛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