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两项活动”如火如荼的时期,洪湖市局党委作出决定,对近期发生的三起失误和违纪违规行为发出通报,以警醒全系统干部以实际行动提高执行力和落实力。
4
月
18日夜,该局黄家口工商所办公室被撬,电脑主机、显示屏、扫描仪被盗,直接经济损失
5000多元,电脑储存数据和文档遗失,对正常工作造成影响。
通报认为,黄家口工商所没有严格执行该局关于加强办公设备保管的规定,电脑室没加装防盗门,没指定专人保管电脑,导致电脑被盗贻误工作,该所所长负有领导责任,给予通报批评。
5
月
6日上午,荆州市局召开“三万三千一改进”行动(视频)动员大会,该局在机关三楼设分会场,系统副所长以上干部参加。其中,该局城东分局一名副局长未经请假缺会。
通报认为,在全系统上下大力加强工商执行力建设的紧要时刻,城东分局一副局长对荆州市局召开的视频会议重视不够,虽因单位水改在现场处理问题,但未向该局领导请假、未说明原因,而且在电话催促后可以参会的情况下不参加,没有很好地执行该局政务工作和会议纪律,存在执行不力的问题。
通报决定,对该副分局长通报批评,扣除当月岗位津贴。
5
月
6日晚
8:
40至
9:
15,该局政务值班室对全系统
21名分局长、所长和机关
9名科室负责人的手机开通情况进行了电话抽查。通过语音提示发现,
1名分局负责人停机,
2名分局和科室负责人关机,
1名分局负责人手机无人接听(约半小时后回机)。
通报认为,在该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局和荆州市局关于建立政务快捷反应机制和政务值守制度的情况下,仍有个别同志重视不够、疏忽大意,不按规定
24小时开通手机和及时接听手机,决定对以上
4名同志通报批评。
通报要求,全系统干部职工对以上现象要引以为戒,认真贯彻落实每一项工作制度和规定、纪律,以实际行动践行执行力、提高执行力,为构建服务工商、监管工商、和谐工商提供支撑和保证。